項目概況(kuang)
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綜合功能區改造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常州市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8月22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包號:城投采競磋-2023144-1
2.項目名稱:常(chang)州市天寧區(qu)人民法院綜合(he)功能區(qu)改造
3.采購方式(shi):競爭性(xing)磋商
4.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200萬元
5.項目最高限價(如有):人民幣200萬元
6.采購需求:本項目位于常州市天寧區竹林北路208號,原建筑空間位于主樓15樓,建筑面積728.4平方米,將原建筑空間改造裝修為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綜合功能區。
7.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購人通知后100日歷日內完成。
8.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是 □否。
9.本項目是否接受進口產品響應:□是 ■否。
二、申(shen)請人(ren)的資(zi)格要求(須(xu)同時滿(man)足)
1.滿(man)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er)(er)十二(er)(er)條規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1.2單位(wei)負責人(ren)為(wei)同一(yi)人(ren)或者(zhe)存在直接(jie)控股、管理關系(xi)的不同供(gong)應商(包含法定代表人(ren)為(wei)同一(yi)個人(ren)的兩個及兩個以(yi)上法人(ren),母(mu)公司(si)(si)、全資(zi)子(zi)公司(si)(si)及其(qi)控股公司(si)(si)),不得參加同一(yi)合同項下的政(zheng)府采購活動(dong)。
2.落(luo)實(shi)政(zheng)府(fu)采購政(zheng)策需滿(man)足的資格要(yao)求(qiu):
2.1 中小企(qi)業政(zheng)策
□本(ben)項目不專門(men)面向(xiang)中(zhong)小企業(ye)預(yu)留(liu)采(cai)購(gou)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本項(xiang)目預留(liu)部分(fen)采購項(xiang)目預算(suan)專門面向中(zhong)小企業(ye)采購。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ge)要求(qiu):
3.1本項目是否接受分支機構參與響應:□是 ■否;
3.2 本項(xiang)目是否(fou)屬于政府購買(mai)服務(wu):
□否(fou);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dan)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de)群團組織(zhi),不(bu)得(de)作為承接主體;
3.3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ying)商資質類別、等級:
①具備有效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②具備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為本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b.與本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c.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d.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磋商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e.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采購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應商近 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 5 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施工負責人資質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具有社保機構出具的注冊單位為注冊建造師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近三個月繳納憑證(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成交后不得更改(gai)施(shi)工負責人。
②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注冊建造師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設計負責人資質要求:具備(bei)工程師職稱證(zheng)書,具有社(she)保機構出具的(de)(de)注冊單位為注冊建造師繳(jiao)納社(she)會(hui)基本(ben)養老(lao)保險的(de)(de)近三個月繳(jiao)納憑證(自磋(cuo)商之日起往(wang)前推),成(cheng)交(jiao)后不得更改設計負責(ze)人。
(4)若供應商不具備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建筑行業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可與該資質的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磋商,且明確具備有效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為聯合體主體,并提供相關材料:①聯合體響應協議書;②聯合企業營業執照副本;③資質證書。同一家聯合企業不得與兩家及以上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磋商,否則將取消所有涉及該聯合體的磋商資格。
三、獲取(qu)采購文(wen)件
1.時間: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常州市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平臺
3.方式:供應商持CA數字認證證書登錄常州市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平臺(//czjapp.changzhou.gov.cn/cgzx/login?bs=5)獲取電子版磋商文件。
4.售價:0元。
四、響應文(wen)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3年8月22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jian))。
地點(dian):本(ben)項目(mu)采用不見面交易方式,無需(xu)到現場提交,供應(ying)商登錄(lu)常(chang)州市政府(fu)采購交易管理(li)平臺(tai)供應(ying)商端,通過系(xi)統(tong)在線提交電子響(xiang)應(ying)文(wen)件(jian)。
五(wu)、開啟(qi)
時間:2023年8月22日14點00分(北(bei)京時間)。
地(di)點(dian):本項(xiang)目采用不(bu)見面交易方(fang)式,無需到(dao)現場提交,供應商(shang)登錄常州(zhou)市政府(fu)采購業務(wu)管理平臺供應商(shang)端(duan),通過系統(tong)在線提交電子響應文件(jia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chong)事宜
1.本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gou)政策:/。
2.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化采購方式,請供應商認真學習常州市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平臺發布的相關操作手冊,辦理CA認證證書、進行常州市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平臺注冊綁定,并認真核實數字認(ren)證(zheng)證(zheng)書情況確認(ren)是否符合本項目電子化采購(gou)流程要求。
技術支持服務熱線 0519-85588210
CA認證證書辦理(可郵寄)聯系電話 0519-85588120
2.1辦理CA認證證書
供應商登錄常州市政府采購網“下載中心”下載并查閱 “常州市政府(fu)采購(gou)業務管理平臺(tai)(供應商)國信CA證書辦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辦理。
2.2注(zhu)冊(ce)
供應商登錄常州市政府采購網“下載中心”-“常(chang)州市政府采購(gou)業務管理平(ping)臺供應商(shang)操(cao)作(zuo)指(zhi)南”下載相關操(cao)作(zuo)手冊、操(cao)作(zuo)視頻等,查閱后進行自助(zhu)注冊。
2.3控件、客(ke)戶端下(xia)載(zai)
供應商登錄常州市政府采購網“下載中心”-“常州(zhou)市政府采購(gou)業(ye)務管(guan)理平臺供應商(shang)客(ke)戶端下載下載”下載相關控件和客(ke)戶端。
2.4 獲(huo)取電子磋商(shang)文件
供應商持CA數字認證證書登錄常州市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平臺獲取電子磋商文件。未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常州市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平臺獲取磋商文件的響應無效。
2.5編制(zhi)電子響應文(wen)件
供應商應使用電子響應文件制作客戶端編制電子響應文件并進行線上響應,供應商電子響應文件需要加密并加蓋電子簽章,如無法按(an)照要求在電(dian)子(zi)響應(ying)文件中加(jia)蓋(gai)電(dian)子(zi)簽章(zhang)和加(jia)密,請及時(shi)通過技術(shu)支(zhi)持服務熱(re)線聯系技術(shu)人(ren)員。
2.6提(ti)交電(dian)子響應文件
供應商應于(yu)響(xiang)(xiang)應截止(zhi)時間前在常州市政府(fu)采購(gou)業(ye)務管理(li)平臺(tai)提(ti)交電子(zi)響(xiang)(xiang)應文件,上傳電子(zi)響(xiang)(xiang)應文件過程中請保持與互聯網的連(lian)接暢(chang)通。
2.7電子開標
供(gong)應商(shang)使用CA認證證書登錄(lu)常州市政(zheng)府采購業務管理平(ping)臺進行電子(zi)化不見面開(kai)標。
2.8注意事項
供應(ying)商在開標前應(ying)當使用“驗證CA”功能驗證本地計算機的控件環境是否正常,并且在開標、評審過程中不可隨意更換計算機,必須使用驗證成功的計算機進行操作,否則造成相應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關于常(chang)州(zhou)市中小企業政府(fu)采購信用融資:
根據《常州市財政局 中國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工作的通知》(常財購〔2021〕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市實行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將信用作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購領域,金融機構根據政府采購項目中標(成交)通知書或中標(成交)合同,為中標(成交)中小企業供應商提供相應額度貸款的融資模式。申請條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項詳見該文件相關內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購網--政采融資平臺欄目。
八、對本項目提(ti)出詢(xun)問,請按以下方(fang)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xi)
名 稱: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地 址:常州市竹林北路208號
聯系方式:焦賢 0519-85577392
2.采購代(dai)理機(ji)構信(xin)息(xi)
名 稱: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區通江中路396號中創大廈4樓
聯系方式:0519-81580101
3.項(xiang)目(mu)聯系(xi)方式
項目聯系(xi)人:張媛(yuan)
電 話: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轉分機號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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