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招標信息 > 中標(成交)公告
一、項目編號:城投采競磋-2022363
二、項(xiang)(xiang)目(mu)名稱:戚墅堰街道建筑垃圾清(qing)運服務(wu)項(xiang)(xiang)目(mu)
三、中標(成(cheng)交(jiao))信息
供應商名稱:常州(zhou)云(yun)易環衛服務有(you)限(xian)公司
供應商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恒大翡翠華庭8幢2520室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叁拾玖萬捌仟元整(小寫:¥398000.00元)
四(si)、主要標的信息
服(fu)務類 |
名稱:戚墅堰(yan)街(jie)道建筑(zhu)垃(la)圾清運服務(wu)項目 服務范圍:主要負責轄區內工房區、戚大街及河苑等4個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垃圾清運、消納服務,以及完成項目所要求的其他相關工作。 服務要求:技術要求:1.清運內容建筑垃圾:項目轄區內所有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的建筑垃圾。2.服務響應時間2.1固定時間:自接到采購人通知時起24小時內清運完畢,原則上隨叫隨到。2.2其他時間:重大活動期間或相關突發事件等時段。3.基本要求3.1供應商對采購人指定的所有建筑垃圾的臨時堆放點以及道路上偷倒的建筑垃圾進行建筑垃圾收集,收集后應對堆放點及偷倒點周邊進行清掃保潔,周邊2米范圍內無垃圾。收集的建筑垃圾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做無害化處理。3.2供應商在清運過程中遵守采購人相關規定及管理制度,服從采購人管理人員的指揮。3.3供應商在清運過程中應將堆放點及偷倒點的建筑垃圾清運到合法合規的地方進行臨時堆放或最終消納處置,不得亂扔亂拋、亂堆亂放及偷倒,該處置方式和處置場所由供應商自行解決,若被查處違法違規處置,一切后果由供應商承擔,與采購人無關。3.4清運時應做好防塵、防灑落等措施,必須對垃圾進行有效遮蓋,在垃圾清運過程中保證路面和環境的清潔衛生,對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造成相關設施破壞的,承擔恢復和賠償的責任。3.5 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因垃圾堆放過多而影響周邊環境,當接到采購人電話通知時,必須在24小時內清運完畢,以免對居民產生滋擾。 3.6供應商在清運過程中應注意工作人員的禮儀、禮貌,文明作業,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對于道路偷倒建筑垃圾清理及外運時,必須做好周邊警示標志,必要時設立圍擋,安排指揮人員引導車輛及行人秩序。3.7垃圾清運過程中,供應商工作人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含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事故)由供應商承擔,與采購人無關。以及因清運道路偷倒垃圾未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偷倒點周邊通行安全的,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與采購人無關。3.8整個項目期間,供應商必須熟悉城市長效管理及文明典范城市創建的要求及標準,按此要求計劃并實施建筑垃圾清運工作。 服務時間(jian):自合(he)同簽訂之日起(qi)一(yi)年 服務標準(zhun):按采購人要(yao)求執行 |
五、評審專(zhuan)家(單一來(lai)源采(cai)購(gou)人員)名單:陳(chen)榮華、張凱、李(li)萌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成交供應商須按其成交金額的1.5%計算并支付成交服務費,不足人民幣3000元的,按人民幣3000元收取。本項目服務費金額為:人民幣伍仟玖佰柒拾元整(小寫:¥5970.00元)。
七、公(gong)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rong)提(ti)出詢(xun)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cai)購人信息
名 稱:常州(zhou)市武進區戚墅堰(yan)街道辦事處
地 址:常州市武進(jin)區勞動東路
聯系方式:李女士 0519-88774042
2.采購代(dai)理機(ji)構信(xin)息
名 稱(cheng):常州市城投建設工程招標有(you)限(xian)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區通江中路396號中創大廈4樓
聯系方式:0519-81580101
3.項(xiang)目聯(lian)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徐(xu)菁
電 話:0519-81580152 81580191 81580192(轉分機號6032)
十(shi)、附(fu)件
1.采購(gou)文件
2.《中小企業聲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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