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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華羅庚中學食堂設施-四人餐桌椅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江蘇省華羅庚中學食堂設施-四人餐桌椅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蘇春為(wei)項(xiang)目管(guan)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壇區河濱東路66號)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0年7 月24日 14 點 30 分(北京時間)前遞交磋商文件。
一、 項目基本情況(kuang):
項目編號:春為壇采競磋-2020001號
項目名稱:江蘇省華羅庚中學食堂設施-四人餐桌椅項目
預算金額:650000.00元
最高限價:650000.00元
合同履(lv)行期限:合同簽訂后(hou)30日歷天(tian)內交貨并完成調(diao)試(shi),如不(bu)能(neng)如期供貨,采購(gou)人(ren)有(you)權終止合同,中標(biao)供應商須承擔由此對(dui)采購(gou)人(ren)造(zao)成的(de)損失。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de)資格要求:
合格磋商單位需符合除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外,同時需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包含本項目招標內容);
2、磋商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磋商單位須為生產廠家或授權經銷商;
4、法定代表人為(wei)同(tong)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si)(si)、全(quan)資子公司(si)(si)及其控股(gu)公司(si)(si)都(dou)不得(de)在同(tong)一項(xiang)目招標(biao)中同(tong)時磋商。
(三)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截止至磋商截止時間前,磋商單位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中列入“受懲黑名單”,或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的,資格審查不通過。采購代理機構做好相關記錄和證據留存【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評審時,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網上查詢,如被列入以上名單,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san)、獲取招標文(wen)件
時間:2020年7月 14日(ri)至(zhi)2020年7月 16 日(ri),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ri)除外)。
地(di)點:江(jiang)蘇春為(wei)項目管理有限公司(si)(常州(zhou)市金壇區(qu)河(he)濱東路66號)。
方式:現場報名,報名時需(xu)提供的資料(加(jia)蓋公章):
(1)報(bao)名申請表(附件1);
(2)法(fa)定(ding)代表人資格證明(ming)書(shu)或法(fa)定(ding)代表人授(shou)權(quan)委托(tuo)書(shu);
(3)法定代(dai)表人或委(wei)托代(dai)理(li)人身份證(zheng)。
注:(1)以上(shang)材料提(ti)供(gong)壹(yi)份復(fu)印件(jian)(復(fu)印件(jian)加蓋供(gong)應(ying)商公(gong)章),有缺項或不滿(man)足上(shang)述(shu)條件(jian)的不予(yu)獲取詢價(jia)通知書。
(2)如法定(ding)代(dai)(dai)(dai)表人到場報(bao)名(ming)只需提供法定(ding)代(dai)(dai)(dai)表人資格證(zheng)明書和本人身份證(zheng),如委托代(dai)(dai)(dai)理人到場報(bao)名(ming)只需提供法定(ding)代(dai)(dai)(dai)表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zheng)。
(3)未報名(ming)的單(dan)位不(bu)得參與磋(cuo)商。
(4)本項目采用資格后(hou)審的方式。
售價:人民幣伍佰(bai)元,售后不(bu)退。
四、響應文件提(ti)交(jiao):
截止時間:2020 年 7 月(yue)24 日(ri) 14點30 分(北京時間)
地點:常(chang)州市(shi)金壇(tan)區(qu)金山路168號--金壇區(qu)市民(min)中心C棟5樓0504室
五(wu)、開啟
時間: 2020 年(nian) 7 月(yue)24 日14 點 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常州市(shi)金(jin)壇(tan)區(qu)金(jin)山路168號--金(jin)壇(tan)區市民中心C棟5樓0504室(shi)
六(liu)、公告期限(xian)
自(zi)本(ben)公告(gao)發(fa)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yi))標前答(da)疑(yi)會(hui)時間(jian)和地點(dian):
1、該項目不召開標前答疑會,供應商如果有疑問,請將疑問于 2020年 7 月 17 日 11:00時前,以書面形式并加蓋供應商公章,送至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壇區河濱東路66號),并同時提供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答疑回復時間:2020年07 月17日 17:00前,由采購代理單位以電子郵件形式統一回復。供應商由于對詢價通知書的任何推論和誤解以及采購人對有關問題的口頭解釋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應商自負。采購人有權對已發出的詢價通知書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供應商。采購人可視具體情況,延長磋商截止時間和詢價時間,并將此變更通知所有詢價通知書收受人。
3、供應商自行組織踏勘現場,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應商自理。
(二)磋商保證金有關事項
磋商保證金數額:壹萬貳仟元整。
標保證金交納方式:銀行電匯或轉帳
收款單位名稱:江蘇春為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519673054014;
帳號:中國銀行金壇政務中心支行。
供應商必須自行將磋商保證金從公司基本賬戶按規定方式和時間繳至上述指定帳戶并到帳,拒絕以其它方式繳納,禁止第三方代繳保證金,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為便于查詢,各磋商單位在磋商保證金繳納回單上一定要注明標段名稱。
出現以下情況,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有權拒絕接收磋商單位遞交的響應文件:
(1)到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沒有提交磋商保證金;
(2)提交的磋商保證金的形式、數量和有效期不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注: 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2020年度免收磋商保證金,需提供《受疫情影響中小微企業聲明函》(見格式附件)。
(三)疫情防控措施:1、所有參與開評標活動的人員應佩戴口罩,做好手部衛生消毒,提前申請常州健康碼(健康碼申請操作指南:下載“我的常州”APP→點擊“我的常州”APP首頁“健康碼”應用→根據提示填報個人信息→根據用戶填報的信息,次日將生成個人“健康碼”),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掃碼核驗、信息登記等工作。
2、除磋商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開評標場所。請保持安全距離,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對于參與開評標活動的磋商供應商,應如實填寫《疫情期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附件2)相關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憑《疫情期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方能有序進入開評標場所。
4、代理機構保持會議室要每隔兩小時通一次風,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擔負起開評標現場疫情防控責任。
5、采購活動進行中遇到疫情相關特殊情況,將立即報告同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和同級財政各部門。
(四)特別提醒:
(一)為了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規范供應商的政府采購行為,促進供應商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獲取招標文件的磋商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誠信義務:
1、自覺遵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2、誠信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依法履行政府采購合同和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各項承諾,為采購人提供符合采購文件規定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3、保守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和他人商業秘密;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誠信義務。
(二)供應商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中失信行為具體詳見《常州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三)供(gong)應商在(zai)參與政府采購活動(dong)中失信(xin)行(xing)為懲戒相(xiang)關規(gui)定(ding)具體詳見招(zhao)標文件。
八、對本次采購提出(chu)詢(xun)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名稱:江蘇省華羅庚中學
地址: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沿河西路77號
聯系方式:錢亮 1396126835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壇區河濱東路66號
聯系方式:王先生 0519-8268056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王先生
電話:0519-82680568
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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