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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chang)州(zhou)新(xin)北區光陽摩托(tuo)車有限公(gong)司房屋(含(han)苗(miao)木)拆(chai)除工程
二標(biao)段公開招標(biao)公告
編號:CT-GC-2019071號
常(chang)州(zhou)常(chang)投(tou)招標有限公司(si)受常州(zhou)正達投(tou)資(zi)有限(xian)公司的委托(tuo),對常州新(xin)北區光陽摩托車有限公司房屋(含苗木)拆除工程二標段進(jin)行公開招標。有關(guan)事(shi)項的具體通知(zhi)如(ru)下:
一(yi)、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cheng):常州新北區光(guang)陽摩托車(che)有限(xian)公司房(fang)屋(含苗木)拆(chai)除工程二(er)標段(duan)。
2.項目工期: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拆除工作,并撤場。
3.拆除范圍:包(bao)含105廠房(fang)、106廠房(fang)、107廠房(fang)、輔房(fang)(除水塔(ta)、門衛外)等,建筑面積32090.61平方米(mi)。
4.招標內(nei)容:常州(zhou)新(xin)北(bei)區光(guang)陽(yang)摩托車(che)有限公司(si)房屋(含苗木)拆(chai)除(chu)(chu)工程二標段拆(chai)除(chu)(chu)至室外地坪(ping)±0.000(道(dao)路標高),包含拆(chai)除(chu)(chu)構、建筑(zhu)物、地坪(ping)破拆(chai)、附屬綠植等(deng)(不(bu)包含圍墻拆(chai)除(chu)(chu)),撤場前完成場地平整、全面覆蓋并將垃圾清運出場地。
5.拆除要求: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15]51號)、《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北區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常新政[2015]37號)及《關于轉發《2018年江蘇省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常建[2018]52號)的相關要求,進行拆除現場管理。
應在施工區域周圍設立高度不低于2.5米的彩鋼瓦圍擋,并在圍擋上懸掛文明城市等公益宣傳標語。
本項目必須采用濕法拆房,保證拆房工程符合大氣管控作業要求:拆除過程中應采用噴灑水降塵、沖洗地面及噴淋設施(泰山路臨街圍墻)等揚塵控制措施;在施工現場配備沖洗平臺、移動沖洗、排水溝、沉淀池,出入口視頻監控等設施;渣土運輸車要求為全封閉式;禁止高處拋灑和焚燒垃圾;氣象預報風速達到五級以上時,應當停止房屋或者其他建(構)筑物爆破或者拆除作業。控制施工噪音污染。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出現場。
施工(gong)過(guo)(guo)程中,裸土(tu)及超(chao)過(guo)(guo)兩天(tian)不(bu)清運(yun)的建筑垃圾(ji)進行覆蓋(gai)。工(gong)程竣工(gong)前垃圾(ji)清運(yun)出場地,地塊全(quan)部覆蓋(gai)。
6.安全責任:
(1)投標人必須嚴格按照蘇建質安[2010]351號文件要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拆除開挖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確保本項目順利進行。
(2)投標人必須書面承諾為現場管理、施工等有關工作人員按項目辦理人身意外保險,保險金自理,書面承諾在整個拆房過程中,如發生員工傷亡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均由投標人負責,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投標(biao)人資格條件
標段(duan) 序號 |
標(biao)段內容 |
規模面積 |
估算價(jia) |
投標人(ren)資質類(lei)別、等級 |
項目負責人等級(ji)、專業、職稱 |
1 |
常州新北區光陽摩托車有限公(gong)司房屋(含苗(miao)木)拆除工程二標段 |
32090.61平方米 |
/ |
應為2019年度新北區征收(動遷)拆房施工單位備案準入名單內單位 |
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
1.擬承擔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正式員工,并提供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提供由社保機構出具的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的憑證加蓋社保機構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網上繳納記錄加蓋投標人公章),中標后不得更改項目負責人;
2.投標人應委派一名安全員,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C類);
3.本項目(mu)不接(jie)受聯合體(ti)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jian)的時間和辦(ban)法
1.文件發售時間自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4日(節假日除外)17:00時,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he)報名條件且有意參加(jia)投標的單位,請自行下(xia)載招標公告附件“報名申請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寫。
報名所需資(zi)料:
(1)報名申請表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以上所有報名資料(liao)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投標人可至常州常投招標有限公司綜合科1605室(地址: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延政中大道17號金源大廈16樓,電話:0519-85857862)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報名資料掃描件發送至我司郵箱),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份。財務電話:0519-85857860。
收(shou)款(kuan)單(dan)位:常(chang)州常(chang)投招標(biao)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204010011120158001655(收取報名費賬號,請勿匯錯,否則后果自負)
開戶銀行(xing):蘇州銀行(xing)股(gu)份有限公司(si)常州分行(xing)
繳(jiao)納(na)方式:
(1)現場現金繳納
(2)以銀行電匯或轉賬(備注項目編號),匯款后將憑證發送至我司郵箱([email protected])
4.招標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標單位一經報名,不得更改單位名稱。
四、投標保證金(jin)相關(guan)事(shi)項(xiang)
投標保證金數額人民幣壹拾萬元整,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在投標人交納的行業單位保證金中提取,承擔投標保證相關責任。
五、踏勘或澄清
1.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將疑問于2019年7月25日17:00前以書面形式遞交至常州常投招標有限公司(加蓋公章)。
2.現場踏勘:報名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2019年7月25日)上午10:00,招標(biao)(biao)人組(zu)織投標(biao)(biao)單位(wei)統一勘察現(xian)場,請(qing)各投標(biao)(biao)單位(wei)自(zi)行(xing)前往勘查(cha)現(xian)場。
3.有關(guan)本次招(zhao)標(biao)的(de)事項若存在變動或(huo)修改,招(zhao)標(biao)代理機構將(jiang)通過補充或(huo)更正(zheng)形式(shi)在網(wang)站上發布,因未能及時了解相關(guan)最新信息(xi)所引起的(de)投(tou)(tou)標(biao)失誤責任由投(tou)(tou)標(biao)人自負。
六、投標文件接收時間:2019年7月29日8:30至9:00(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7月29日9:00(北京時間)
七、開標時間:2019年7月29日9:00(北京時間)
八、開標(biao)地點:常州常投招標有限公司1609室(常州市武進區湖塘鎮延政中大道17號金源大廈)
九、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jian)概不退還。
十、聯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武進區延政中大道17號金源大廈16樓
郵政編碼:213000
電話:0519-85857862
網址(zhi)://jsncykj.com
聯(lian)系人:王艷(yan)伶
常州常投招標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附件(jian):
投(tou)標報名申請表(biao)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我方經仔細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項目招標公告的基礎上,現委托 (被授權人的姓名)參與常州常投招標有限公司此項目的投標報名工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答疑補充等相關文件都須投標單位在相關網站上下載,本單位會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以防遺漏,并承諾不以此為理由提出質疑。 我單位(wei)在此聲明(ming),申請文(wen)件(jian)中(zhong)所提交的資料(liao)在各方面都是完整(zheng)的,真實的和準(zhun)確的,如出現(xian)不完整(zheng),不真實,不準(zhun)確的資料(liao),我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請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簽(qian)字或蓋(gai)章(zhang)): |
被授權人姓名(簽字): 聯系電話: |
第(di)二(er)代身份(fen)證號碼(ma): |
報名時(shi)間(jian): |
接收招標文件指定電子郵箱: |
后(hou)附: 1、營業執照(zhao)、稅務登記證以(yi)及組織機構代(dai)碼證復(fu)印(yin)(yin)件加蓋公章(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zhao)副本(ben)復(fu)印(yin)(yin)件) 備注:所有復印件需(xu)加蓋(gai)投標單位(wei)公章 |
*注(zhu):投標人應完整填寫表(biao)格(ge),并對內容的真實性(xing)和(he)有(you)效性(xing)負全部責任。
附件二
資格審查辦法
一(yi)、本工程采用資格后(hou)審(shen)對投標(biao)人進行資格審(shen)查(cha)。
二(er)、由依(yi)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hui)通過(guo)審查(cha)原件對投(tou)標人進行資格審查(cha)。
三、資格(ge)審查資料須內容、印章齊全,并(bing)在有(you)效期(qi)內。
四、資(zi)格后(hou)審(shen)需遞交(jiao)的資(zi)料:
1.投標人(ren)需遞交以下資料參加資格后審
①授權委托書原(yuan)件(jian)(如有授權必須提供,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法定(ding)代表(biao)人簽字(zi)或蓋章)、被委托人第(di)二代居民身份(fen)證原(yuan)件(jian);
②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③安全(quan)生產許(xu)可證原件;
④企業(ye)資質證書原件
⑤擬派本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并提供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提供由社保機構出具的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的憑證加蓋社保機構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網上繳納記錄加蓋投標人公章);
⑥負責(ze)本項目(mu)的項目(mu)負責(ze)人(ren)須具備建(jian)筑工程(cheng)專(zhuan)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證書原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原件;
⑦安全員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C類)
2.上述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除外)必須裝袋、密封、標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稱、報名企業全稱并加蓋報名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后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一次性遞交,投標截止時間后不再接受補充資料,同時上述原件所對應的復印件需加蓋投標人的公章裝入投標文件中(投標文件一式2份,1正1副,簽字蓋章齊全,密封完好)。
投標(biao)(biao)法(fa)定代(dai)表人(ren)(或委托代(dai)理人(ren))須攜帶(dai)本人(ren)第二代(dai)身份證原件(jian)于投標(biao)(biao)截(jie)止時(shi)間前(qian)到達開標(biao)(biao)現場并簽到,遞(di)交書面投標(biao)(biao)資(zi)料。
五、開標(biao)(包(bao)括資格后審(shen))時(shi)間(jian)、地點(dian):詳見招標(biao)文(wen)件。
六、任何不符合(he)招標公告(包括附件(jian))要求的情形(xing)均視為資格后審不合(he)格。
備注:本(ben)項目(mu)所有的(de)資(zi)(zi)審(shen)資(zi)(zi)料,都必(bi)(bi)須(xu)在(zai)有效期內。如有關(guan)的(de)資(zi)(zi)審(shen)資(zi)(zi)料在(zai)年審(shen)中(zhong)的(de),開標時必(bi)(bi)須(xu)出具發證單位證明的(de)原件,請各(ge)投標人務(wu)必(bi)(bi)注意(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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