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常州地區招標信息 > 服務類項目
常(chang)采(cai)公[2019]0106號
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常州市高新區(新北)環境保護局委托,準備就常州市新(xin)(xin)北區環境應(ying)急監(jian)測能力建設項目一期(新(xin)(xin)北區環境空氣自動監(jian)測及(ji)軟件平臺數據服務、應(ying)急監(jian)測及(ji)重(zhong)污染(ran)天氣管控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將招標文件初稿發布,征求各潛在投標人的意見和建議。請各潛在投標人在截止期限前將有關意見、建議和需澄清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送達本中心。 一、項(xiang)目(mu)名稱(cheng) 常(chang)州市新(xin)北(bei)區環境應(ying)(ying)急監測能力建設項(xiang)目一期(新(xin)北(bei)區環境空氣(qi)(qi)自動監測及軟件平臺數據服(fu)務(wu)、應(ying)(ying)急監測及重污(wu)染天氣(qi)(qi)管控(kong)服(fu)務(wu))項(xiang)目 二、項目簡要說明 本項目(mu)為購買(mai)服務項目(mu),內容包括常州市新(xin)北區(qu)新(xin)橋、孟河、羅溪、龍虎(hu)塘、薛家(jia)五個鎮(zhen)街道(6個自動站)環境(jing)空氣自動監(jian)測數據(ju)服(fu)(fu)務(wu)、新北(bei)全區自動環境(jing)空氣質量數據(ju)集成與技術服(fu)(fu)務(wu)、環境(jing)應(ying)急(ji)(ji)監(jian)測能力保障與應(ying)急(ji)(ji)監(jian)測服(fu)(fu)務(wu)、重污染天氣高空濕法降塵(chen)與數據(ju)支撐服(fu)(fu)務(wu)等。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應用記錄); 四、招標文件初稿下載: 五、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地點 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19年7月24日17:00為止。 材料提交地點: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6樓630室。 六、聯系方式 采購中心聯系人:朱衛華 聯系電話:0519-85588160 聯系地址:常州市錦繡路2號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1-1座 網 址://zfcg.changzhou.gov.cn/ 招標人名稱(cheng):常州國家高新(xin)區(qu)(新(xin)北)生態環境局(ju) 聯系人:芮先生 聯系電話:0519-85281092 聯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區衡山路128號
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友情鏈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