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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ZJZC20190439
江蘇中冠(guan)工程咨詢有限(xian)公司(si)受(shou)江(jiang)蘇(su)省鎮江(jiang)市中級(ji)人民法院的委托,對采購人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餐飲服務項目的采購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邀請供應商進行磋商。現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磋商,有關事項的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競爭性磋(cuo)商內容:
1.項目背景: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餐飲服務項目,食堂面積1558平方米,其中:客房面積約500平方米,干警餐廳面積約800平方米,就餐人數約320人,就餐方式以自助形式為主,桌餐為輔。
2.項目名(ming)稱(cheng):江(jiang)蘇省鎮江(jiang)市(shi)中級(ji)人民法院餐飲服務項目。
3.服務范圍:
A、干警餐(can)廳,包(bao)括自(zi)助餐(can)廳①約290㎡,自助餐(can)廳(ting)②約70㎡,小餐廳①約100㎡,小餐廳②約90㎡,小餐廳③約90㎡,小餐廳④約50㎡,紅案廚房約33㎡,白案廚房約122㎡;B、客房(12間,約500㎡)。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響(xiang)應文件(jian)第三章。
3.采購預算:人民幣2923200元。
4.成交供應商數量:1家。
二、對磋(cuo)商供應(ying)商的基本要(yao)求:
1.具(ju)有獨(du)立承擔(dan)民事責任(ren)能力的法(fa)人或其他組織,提供(gong)有效的營業(ye)執照(zhao)副本如供(gong)應商為事業(ye)單位,請提供(gong)事業(ye)單位法(fa)人證書;
2.具有良(liang)好(hao)的(de)(de)(de)商業信譽和健全的(de)(de)(de)財務會計制度(du);資產運(yun)營(ying)良(liang)好(hao),不(bu)存(cun)在因(yin)借貸、擔保等可(ke)能影響磋(cuo)商供應商履行本采購項(xiang)目的(de)(de)(de)情況(kuang),具有良(liang)好(hao)的(de)(de)(de)經營(ying)業績,有提供優質服務的(de)(de)(de)能力;
3.具(ju)有履(lv)行合(he)同所(suo)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li);
4.有依法繳納(na)稅(shui)收和社會保障資金(jin)的良好記(ji)錄;
5.參加(jia)采購(gou)活動(dong)前三(san)年內,在經營活動(dong)中無(wu)重(zhong)大違法記錄或無(wu)不良行為(wei)記錄(如(ru)該(gai)記錄對禁止參與招投標活動(dong)有明確(que)規定的(de),從(cong)其規定,不受三(san)年限制);
6.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現場查詢為準);
7.無其(qi)他法律(lv)、行(xing)(xing)政法規規定的(de)(de)禁止(zhi)參與招投標活(huo)動的(de)(de)行(xing)(xing)為(wei);
8.單位負(fu)責人(ren)(ren)為同一人(ren)(ren)或(huo)者存在直接控(kong)股、管理關(guan)系的不同供應商(shang),不得參(can)加(jia)同一合同項(xiang)下的采購活動;與采購人(ren)(ren)存在利害(hai)關(guan)系可(ke)能影響采購公正性(xing)的法人(ren)(ren)、其他組織,不得參(can)加(jia)磋商(shang);
9.本項目不接受(shou)以聯合體形式參加磋商。
三、獲(huo)取磋商文件的時間和辦法(fa)
1.供應商應首先注冊成為E交易平臺()網(wang)站(zhan)會員,詳見注冊指南。
2.供應商按系統提示交納競爭性磋商(shang)文件(jian)費用后在規(gui)定的報名(ming)時間內(nei)下載競爭性磋商(shang)文件(jian)。
3.磋(cuo)商(shang)文件發售時間: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7日
報名(ming)截(jie)止(zhi)時間:2019年12月27日
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伍佰(bai)元整
收款單位:江蘇中冠工程(cheng)咨詢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及開戶銀行:按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操作
所需電子發票開票的操作如下:供應商登錄會員網上系統---點擊進入后臺---資金管理---標書費電子發票打印或服務費電子發票打印---右側點擊“開具藍票”按鈕,補充完善開票信息后,點擊開票。
四(si)、磋商供應商對采購文件如有疑(yi)問(wen),請將疑(yi)問(wen)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前通過E交易平臺向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
現場答疑及踏勘時間:2019年12月30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
現場答疑及踏勘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樓二樓會議室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解放路21號
現場(chang)答疑及踏勘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于女士 電話:0511-85319271
請領取磋(cuo)商文件的各(ge)供應(ying)(ying)商準(zhun)時參加現場答疑和踏勘活動,如有疑問應(ying)(ying)在(zai)會上以(yi)書面形式(shi)提請采(cai)購(gou)人(ren)予(yu)以(yi)澄(cheng)清,若未(wei)提出(chu),今后出(chu)現供應(ying)(ying)商作出(chu)的任何(he)推論、理解(jie)和結論,采(cai)購(gou)人(ren)和采(cai)購(gou)代理機構概不負責(ze),由供應(ying)(ying)商自行承擔全部責(ze)任。
五(wu)、磋商(shang)保(bao)證金有關(guan)事項
磋商保證金數額:人民幣伍萬捌仟元整
磋商保證金到賬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磋(cuo)商保證(zheng)金(jin)繳(jiao)納方式:按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操作
★磋商供應商必須通過E交易會員注冊賬(卡)號自行將磋商保證金按規定方式和時間及時足額繳至系統提示的帳戶,拒絕以其它方式繳納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其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采購代(dai)理機構將在到帳(zhang)截止后統一查詢磋(cuo)商(shang)保證金到帳(zhang)情況。評審時,磋(cuo)商(shang)小組將根據磋(cuo)商(shang)保證金到賬時間證明作為(wei)審核該磋(cuo)商(shang)單位是否(fou)具有磋(cuo)商(shang)資格的依(yi)據。
六、磋商響應文件接收時間:2019年12月31日上午9:00-9:30(北京時間)
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七、磋商開始時間:2019年12月31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八、磋商(shang)地(di)點: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鎮江市潤州區冠城路8號工人大廈7樓)
磋商會議開始后,將給予每個供應商12分鐘針對本項目的現場演示(內容應有針對性且內容詳實)的時間,電腦及相關聯的所有硬件設備自備,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僅提供相應的投影設備。
九、磋(cuo)商(shang)文件售(shou)后一概不(bu)退(tui)。磋(cuo)商(shang)單位遞交的磋(cuo)商(shang)響應(ying)文件概不(bu)退(tui)還。
十、采購人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解放路21號
采購人:江蘇省(sheng)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系人:于女士 電話:0511-85319271
十一(yi)、采(cai)購代(dai)理機構聯(lian)系方式
鎮江分公司辦公地址:鎮江市潤州區冠城路8號工人大廈17樓
郵政編碼:212004
業務電話:0511-85612788 聯系人:印先生
技術支持電話:0519-89890982 89890395 聯系人:李女士
財務管理中心電話:0519-85580377 89890952 聯系人:錢女士
網 址:
十二、本項目公告期限三個工作日
十三、政府采購政策(ce)功能(neng)
本項目支持和適用節能環保產品(財庫〔2019〕9號)、(財庫〔2019〕19號);支持中小微企業(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支持監獄企業(財庫〔2014〕68號);促進殘疾人就業(財庫〔2017〕141號)和采購本國貨物、服務(財庫〔2007〕119號)的政策。
江蘇(su)中冠工程咨詢有限(xian)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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