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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chang)州市軌道交通2號(hao)(hao)線一(yi)期(qi)工程(cheng)(cheng)通信、信號(hao)(hao)系統施工安裝工程(cheng)(cheng)
M2-GC-JDAZ-TX/XH標段招(zhao)標公告
一、招標條(tiao)件
常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su)發改設(she)施發[2015]1396號文批準建(jian)設,招標(biao)人為常州(zhou)市軌(gui)道交通發展有限(xian)公司(si),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zi)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項(xiang)目已具(ju)備招標(biao)條件,現對該(gai)項(xiang)目的通(tong)信、信號(hao)系(xi)統(tong)施(shi)工安裝工程M2-GC-JDAZ-TX/XH標施(shi)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工程(cheng)地點:常州(zhou)市。
工程規模:常州(zhou)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yi)期(qi)工程線路(lu)(lu)主要(yao)走向(xiang)為:青(qing)(qing)楓公園——星港路(lu)(lu)——勤(qin)業路(lu)(lu)——懷德中(zhong)路(lu)(lu)——延陵西(xi)路(lu)(lu)——延陵中(zhong)路(lu)(lu)——麗華北路(lu)(lu)——青(qing)(qing)龍西(xi)路(lu)(lu)——東方西(xi)路(lu)(lu)——東方大道——五一(yi)路(lu)(lu)站。
常州市軌(gui)道交通2號(hao)線一期工程線路(lu)全(quan)長(chang)19.489km,地下線長約17.929km,高架段長約1.238km,過渡(du)段長約0.322km;一期工程共設15座車(che)站,其中14座地(di)下站,1座高架站;全線有(you)5座換乘(cheng)站與線(xian)網(wang)其他5條(tiao)線形成換乘;平均站間距離1.353km;最大站間距(ju)為(wei)丁塘河公(gong)園站至潞城站,長2137m;最小(xiao)站間距(ju)為文化宮站至紅梅公園站,長981m;設丁堰車輛段(duan)1座;在茶山站(zhan)附近(與1號線共享(xiang))和丁堰(yan)車輛(liang)段內各設主變電站 1座;控制中心接入1號(hao)線(xian)茶(cha)山(shan)站附近擬建線(xian)網控制中心(6線合(he)設(she));在文化宮(gong)站、紫(zi)云站分別設(she)與1號線、6號線(xian)間聯絡線(xian)。
2號線有5座車站與5條(tiao)軌(gui)道交通線(xian)換乘:
1.青楓公(gong)園站與(yu)規劃(hua)4號(hao)線“T”型換乘;
2.勤(qin)業站與(yu)規(gui)劃(hua)3號線“T”型換乘;
3.懷德站與(yu)規劃5號(hao)線通道換乘;
4.文化(hua)宮與1號線“T”型換乘;
5.紫云站(zhan)與規劃6號線(xian)“L”型換(huan)乘。
詳(xiang)見(jian)本工(gong)程《用戶需求書》。
質(zhi)量(liang)等(deng)級要求(qiu):合格工程(cheng)
計劃開(kai)竣工時間:本(ben)項目(mu)計劃2019年9月16日(ri)開工。2020年5月(yue)30完(wan)(wan)成設備(bei)安裝。2020年12月(yue)30日完(wan)(wan)成系統(tong)調試(shi)(shi)。2021年3月(yue)1日試(shi)(shi)運行(xing),2021年6月(yue)底開通試(shi)(shi)運營。
上述工(gong)(gong)期(qi)(qi)為參考工(gong)(gong)期(qi)(qi),具體進場時(shi)間及(ji)實際施工(gong)(gong)工(gong)(gong)期(qi)(qi)根據(ju)土(tu)建施工(gong)(gong)及(ji)機電(dian)安裝工(gong)(gong)期(qi)(qi)適當調(diao)(diao)整,承(cheng)包人應充分考慮工(gong)(gong)期(qi)(qi)調(diao)(diao)整風險,工(gong)(gong)期(qi)(qi)調(diao)(diao)整所造成的相(xiang)關(guan)費(fei)用已(yi)經包含(han)在投(tou)標總(zong)價中。
結(jie)構類(lei)型: /
本次招標范圍:圖(tu)紙(zhi)及工(gong)(gong)(gong)程量清單范圍內的通信、信號施(shi)工(gong)(gong)(gong)工(gong)(gong)(gong)程(詳見本工(gong)(gong)(gong)程《用(yong)戶需(xu)求書(shu)》)。
三、投標(biao)人資格(ge)條件
本招標工程共分2個標(biao)段,各投(tou)標人均可就下述標段(duan)中的2個標段投標。每(mei)個投標人最(zui)多只能中一個標段,兩(liang)個(ge)標段的(de)擬派項目負責人(項(xiang)目經理)可以為同一人。
標(biao)段序號 |
施工(gong)標段 |
標段范圍 |
控制價 (元(yuan)) |
1 |
M2-GC-JDAZ-TX標 |
常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xian)一期工程通信及綜合監控系統施工安裝(zhuang) |
120802401.56 |
2 |
M2-GC-JDAZ-XH標(biao) |
常州市軌道交通2號(hao)線一期工(gong)程信號(hao)及自動(dong)售檢票(piao)系(xi)統施工(gong)安裝 |
93104103.02 |
關(guan)于招標(biao)范圍的詳細(xi)說明見施工(gong)圖紙、工(gong)程量清單及(ji)“用戶需求書”。
3.1、M2-GC-JDAZ-TX標
3.1.1、投標人資格(ge)條件(jian):
(1)投標人(ren)須是(shi)在中(zhong)華人(ren)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de)企(qi)業法人(ren),持有有效的(de)企(qi)業法人(ren)營(ying)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投標期間(中標通知書簽發之前)未發生被有關部門暫扣情況;
(3)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4)投標(biao)人(ren)須(xu)具有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bao)一級資質或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bao)壹級資質;
3.1.2、擬派項(xiang)目(mu)負責人(項(xiang)目(mu)經理)要求:
(1)具有有效的(de)一(yi)級(ji)注冊(ce)建造師證(zheng)書(注(zhu)冊期滿三個(ge)月(yue)以上),專業(ye)類(lei)別為(wei)通信與廣(guang)電工(gong)程或機電工(gong)程,注冊單位(wei)與投標(biao)人(ren)名(ming)稱一(yi)致,不接受一(yi)級建造(zao)師(shi)臨時執(zhi)業證書;
(2)具(ju)有建設(she)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zhu)施工企業項(xiang)目負責人(ren)安全生(sheng)產考(kao)核合格證書(shu)》( B 類證);
(3)投(tou)標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不(bu)得同時在(zai)兩個(ge)或(huo)者(zhe)兩個(ge)以上單(dan)位受聘或(huo)者(zhe)執業。
(4)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是變(bian)更后(hou)無在建工程(必須(xu)原(yuan)合同工期已滿(man)且變(bian)更備案之日已滿(man)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執業范圍之內。
(5)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 年的。
3.1.3、報名其他條(tiao)件(jian):
投標人須在2014年1月1日(含)至今具備至少一條已投入運營單個合同規模不小于10km的國內地鐵或輕軌正線通信系統施工業績。(業績時間要求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需(xu)提(ti)供以下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原件掃(sao)描錄入“常州市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系統”(5.0系統),原則上無需再提交原件,但不排除評標委員會因“常州市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系統”中內容不全、模糊不清等原因需要投標人提供原件材料核查。):
(1)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備案書)原件;
(2)施工合同原件;
(3)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四方簽字并蓋章的竣工驗收證明原件;
3.2、M2-GC-JDAZ-XH標
3.2.1、投標人資格條件(jian):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gong)和國境內注(zhu)冊(ce)的(de)企業(ye)法人,持(chi)有有效的(de)企業(ye)法人營業(ye)執照(zhao);
(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投標期間(中標通知書簽發之前)未發生被有關部門暫扣情況;
(3)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4)投標人(ren)須具有(you)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zi)質。
3.2.2、擬(ni)派項目負責人(ren)(項目經(jing)理)要求:
(1)具有(you)有(you)效(xiao)的一級注冊建造(zao)師證書(注冊期滿三(san)個(ge)月以(yi)上),專業類(lei)別(bie)為通信與廣電工程(cheng)或機(ji)電工程(cheng),且證書有(you)效,注冊單位(wei)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不接受一級(ji)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2)具(ju)有建(jian)設行政(zheng)主管部門核發的(de)《建(jian)筑施工企(qi)業項目負責人安全(quan)生(sheng)產考核合格證書》( B 類證);
(3)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4)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執業范圍之內。
(5)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 年的。
3.2.3、報名其他(ta)條件:
投標人須在2014年1月1日(含)至今具備至少一條已投入運營單個合同規模不小于10km的國內地鐵或輕軌正線信號系統施工業績。(業績時間要求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需提供以下業績(ji)證(zheng)明材料:(必(bi)須原(yuan)件掃(sao)描錄(lu)入“常州市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系統”(5.0系統),原則上無需再提交原件,但不排除評標委員會因“常州市建設工程電子化招投標系統”中內容不全、模糊不清等原因需要投標人提供原件材料核查。):
(1)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備案書)原件;
(2)施工合同原件;
(3)由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四方簽字并蓋章的竣工驗收證明原件;
3.3、本次招標(biao)采用資格(ge)后審,不(bu)接(jie)受聯合體(ti)投(tou)標。
3.4、其他要求:
(1)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為招標人(ren)(ren)不具有獨立法人(ren)(ren)資格的(de)附(fu)屬(shu)機(ji)構(gou)(單位);
②為本招(zhao)標(biao)項目的監理(li)人、代建人、項目管理(li)人,以(yi)及(ji)為本招(zhao)標(biao)項目提供招(zhao)標(biao)代理(li)、設計服(fu)務的;;
③與本(ben)招標項目(mu)的(de)監理人、代(dai)(dai)(dai)建人、招標代(dai)(dai)(dai)理機構同為一個(ge)法定代(dai)(dai)(dai)表(biao)人的(de),或(huo)者相互(hu)控股、參股的(de);
④與招(zhao)標人(ren)存在利害(hai)關系可能影響招(zhao)標公(gong)正性的;
⑤處(chu)于被(bei)責令停業、財產被(bei)接管、凍結和(he)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ge)被(bei)取消或者被(bei)暫(zan)停且在暫(zan)停期內;
⑥因拖欠(qian)工(gong)人工(gong)資或者(zhe)因發生質量安全(quan)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cheng)接工(gong)程的;
⑦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fan)罪行為且被記(ji)錄,或者(zhe)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fan)罪記(ji)錄且自記(ji)錄之日(ri)起(qi)未超過5 年的。
⑧投標(biao)人及其聯(lian)合體(ti)(ti)中任何一(yi)個成員在(zai)“信用中國(guo)”(www.jscredit.gov.cn)網站上被公布為失信被執(zhi)行人的,具(ju)體(ti)(ti)按照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執(zhi)行。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5、符合(he)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yao)求。
3.6、投標(biao)人(ren)資(zi)料(liao)須在(zai)“常(chang)州市建(jian)設工(gong)程電子化招投標(biao)系(xi)統”(5.0系(xi)統)內進行備案,請(qing)各投標(biao)單位盡(jin)早辦理企業信(xin)息入庫,以免影響投標(biao)。
四(si)、招標文件的獲(huo)取
凡(fan)有意參加投標者,可2019年(nian) 08 月 05 日至2019年(nian) 09 月 03 日登陸 “常州市工程交易網”“投標單位登錄”欄目獲取本項目招標文(wen)件。
招標(biao)文件每(mei)套售(shou)價300元,售后不退(tui)。
五、公告發(fa)布
本(ben)公告發布媒體為:江蘇省建設工程(cheng)招標網、常州市工程(cheng)交易網。
本(ben)公告發布時間為:2019年 08 月 05 日至(zhi)2019年 08 月 12 日。
本項目資格審查辦法:見(jian)附件(jian)二(er)。
本項目評標細則(ze):見附件三(san)。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常州市(shi)軌道交通發展(zhan)有限公(gong)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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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jiang)蘇省常州市(shi)新北(bei)區太(tai)湖東路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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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朱先生(sheng)、王(wang)先生(sh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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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hua):0519—8116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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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來常州地區參加電子化投標,請您攜帶好本企業的相關資料先辦理企業信息登記手續。如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企業信息登記,可能導致無法進場交易。請按照常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網“辦事指南”欄目中的“常州市誠信數據庫操作手冊” 要求辦理。
投(tou)標(biao)人可(ke)在本招標(biao)公告頁尾的信息(xi)發布欄內查閱本次招投(tou)標(biao)的“公告發布、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答疑澄清、招標控制價發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關信息,因未能及時了解相關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標失誤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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