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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常州市新北區建筑裝潢垃圾綜合利用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資格預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常州市新北區建筑裝潢垃圾綜合利用項目
二、項目編號:常(chang)采公(gong)[2019]0118號
三、項目(mu)總投資估算:18784.12萬元
四、項(xiang)目簡(jian)要說(shuo)明
1.項目概況
本工程服務范圍為常州市新北區,處理對象主要為建筑裝潢垃圾,其他區域建筑裝潢垃圾進入本項目處理廠處置時,需征得常州市新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書面同意。
本項目工程總用地面積約44.5畝,土地獲取方式未來由項目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新增建筑面積20938.8平方米,總體規劃產能規模為處理建筑裝潢垃圾量30萬噸/年,經預處理后,最終的產物為9大類:
(1)木料,18t/d,可出售給下游木材加工企業進行回收利用;
(2)廢紙、紙板,13.5t/d,可出售給下游廢紙加工企業進行回收利用;
(3)塑料,25.2t/d,可出售給下(xia)游(you)廢塑料加工企業進行回收利用;
(4)棉織物,22.5t/d,打包后運至光大國際常州垃圾焚燒發電廠焚燒處理;
(5)金屬,17.1t/d,進入當地資源化回收利用渠道處理;
(6)細顆粒物,115.1t/d,主要為灰土等不可利用無機物,運至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
(7)磚混類,495.0t/d,主要包括紅磚、混凝土、玻璃、陶瓷等,直接出售給下游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企業,將物料破碎成不同粒徑的骨料,直接進行利用,回填洼地或作為道路最底層的墊層使用。
(8)加氣塊,145t/d,建議進行再生利用。
(9)石膏板,48.6t/d,建議進行再生利用。
2.項目投資
根據本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總投資約18784.12萬元(具體以審計數據為準),其中:建設投資18376.04萬元,建設期利息314.48萬元,鋪底流動資金93.6萬元。
表1 項目總投資估算表
序號 |
名稱 |
金(jin)額(萬元) |
占總投資比(bi)例 |
一 |
建設(she)投資 |
18376.04 |
97.8% |
1 |
工程費 |
12963.73 |
69% |
1.1 |
建筑工程 |
4990 |
26.6% |
1.2 |
安(an)裝工程 |
1109.3 |
5.9% |
1.3 |
設備購置(zhi) |
6793 |
36.2% |
1.4 |
工器具及生產家具購(gou)置(zhi)費 |
71.43 |
0.3% |
2 |
工程(cheng)建設其(qi)它費 |
4051.12 |
21.6% |
3 |
預備費(fei) |
1361.188 |
7.2% |
二 |
建(jian)設(she)期利息 |
314.48 |
1.7% |
三 |
鋪底流(liu)動資金 |
93.6 |
0.5% |
* |
總(zong)投資 |
18784.12 |
100.0% |
3、運作模式
BOT模式。
4、合作期限
項目合作期為30年,其中建設期1年,運營期29年。
5、回報機制
政府付費。
6、關于工程建設事宜
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后續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的選擇必須符合常州市工程建設管理程序及相關規定,發包方式符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2016〕90號)、《關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意見》(蘇建規字〔2017〕1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
五、申請人資格要求
1、一般(ban)資格(ge)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特殊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港澳臺企業可提供相關注冊證書文件;
(2)申請人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近三年內申請人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或承建過固廢(fei)處(chu)理類(含建筑垃圾、裝修垃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等)工程項目的業績;
3、其他資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申請人履約及信譽情況良好,在過去三年中,無因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的記錄;
(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聯合體須滿足以下條件:
①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責任,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②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③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資格預審合格的聯合體的組成結構、職責及出資比例均不得變動;
④聯合體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采購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⑤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各方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確定資質等級。
(4)本項目不限定參與競爭的合格社會資本的數量;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六、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方法
1.供應商如確定參加資格預審,請將“資審確認函和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交至常州市錦繡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1-1號樓629室,采購中心向提交參與資審確認函的供應商發放資格預審文件。
2.獲取時間:自2019年7月31日至8月7日(工作日9:00—17:00)
獲取地點:常州市錦繡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1-1號樓629室
3.有關本次項目采購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江蘇政府采購網”和“常州市政府采購網”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資格預審的時間、地點
時間:2019年8月22日14:00
地點:常州市錦繡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1-1號樓405室
八、資格審查及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社會資本均作為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招標的投標。未參加本次資格預審及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人不得進入下一輪投標。
九、預審文件制作份數要求
正本份數:1份副本份數:4份
十、聯系方式
采購中心聯系人:劉先生、汪先生
聯系電話:0519-85588157、85588159
聯系地址:常州市錦繡路2號政務服務中心1-1號樓629室
網址(zhi)://zfcg.changzhou.gov.cn/
采購人:常州市新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衡山路8號
聯系人:顧耀琦 聯系電話:0519-85139950
聯系人:潘晨旭 聯系電話:0519-86029265
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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