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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cai)購(gou)公(gong)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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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mu)名(ming)稱 |
常州地鐵1號線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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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xiang)目編(bian)號 |
WX2019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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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內容及(ji)要求 |
見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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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截止時間 |
2019年8月5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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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方式 |
一次性報(bao)價(jia)《江蘇中冠工(gong)程咨詢有限公司標準化產(chan)品電(dian)子采(cai)購(gou)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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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bao)價人 資格條(tiao)件 |
并審核通過成為“E交易”認證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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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1.繳(jiao)納金額:人民(min)幣(bi)壹萬玖仟元整(zheng); 2.截止時間:2019年8月5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 3.退(tui)還(huan):詳見《江蘇中冠(guan)工(gong)程咨詢(xun)有(you)限公司(si)標準化產品電子(zi)采購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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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jiao)易費(fei) |
1.成交金額的1.5%(由成交供應商在成交公告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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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lv)約(yue)約(yue)定(ding) |
1.《采購合同》應在成交公告發出后7日內簽署,簽署地為采購方經營地址; 2.履約(yue)保證(zheng)金:人(ren)(ren)民幣肆萬(wan)玖元整(zheng)(合同簽訂前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至(zhi)采購人(ren)(ren)賬戶(hu)); 3.全(quan)部(bu)供貨結束并驗收合(he)格(ge)后,全(quan)額無息(xi)退還履(lv)約保證(zheng)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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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約定 |
1.交貨時間:成交后30日內完成交付; 2.交貨地點:按要求配送至29個車站、控制中心、車輛段、停車場; 3.規格(ge)確認:不允(yun)許負偏差; 4.驗收(shou)方(fang)、發貨(huo)方(fang)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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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 |
1. 成交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且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后,成交供應商提供金額為該批次貨物總價100%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經采購單位審核無誤后并經國家審計機關審核無誤后采購單位支付合同總價的97%。質保期結束采購單位支付合同總價的3%(質保金)。 2.發票要求:增值稅專用發票; 3.自(zi)行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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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wei)約責任 |
成(cheng)(cheng)交供(gong)(gong)應(ying)商未能按(an)合(he)同規定的時間、相(xiang)(xiang)關指標及工期(不(bu)可(ke)抗力除外)等條款(kuan)完成(cheng)(cheng)項目(mu)的,視為成(cheng)(cheng)交供(gong)(gong)應(ying)商違(wei)約,采購方有權解除合(he)同并要求成(cheng)(cheng)交供(gong)(gong)應(ying)商承擔(dan)相(xiang)(xiang)應(ying)的違(wei)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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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bie)提示(shi) |
1.供應商具有(you)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qi)他組織,供應商上傳報價文件時須同步上傳有(you)效(xiao)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2.營(ying)業執照中(zhong)經營(ying)范圍必須包含消防器(qi)材銷售。 3.采(cai)購截(jie)止時間(jian)之后,采(cai)購人(ren)對供(gong)應(ying)商(shang)(shang)上傳的報價文件、營業執(zhi)照等進行(xing)審查,在符合(he)要求(qiu)的前提下選擇投(tou)標總價(即含稅(shui)總價)最低的供(gong)應(ying)商(shang)(shang)作(zuo)為成交供(gong)應(ying)商(shang)(shang)。 4.付款提示: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委托平臺結算的成交款等均應通過在E交易平臺注冊的銀行賬戶并根據系統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統到帳為準(E交易系統到帳時間可能晚于銀行到帳時間,為確保及時到賬請提前準備并優先選擇工商銀行網銀或網點操作); 5.本次采購最高限價為:人民幣987000元(高于最高限價的報價屬于無效報價); 6.業務電話:0519-86621928、18168811557 郁女士、蔡先生 技術支持:0519-89890395 李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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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采購內容及清單 附件2—報價單 附件3—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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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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