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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域環境路政執法成效第三方輔助評價競磋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JC-SJC-[2021]058號 發布日期:2021-5-26 瀏覽次數:2369
2021年度常州市公路路域環境路政執法成效第三方輔助評價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JC-SJC-[2021]058號
JC-SJC-[2021]058號
項目概況 2021年度常州市公路路域環境路政執法成效第三方輔助評價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常州市新北區漢江路368號金城大廈1515室常州金誠招投標有限公司(辦公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6月9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1.項目(mu)編號(hao):JC-SJC-[2021]058號(hao)
2.項(xiang)目名稱:2021年度常州市公(gong)路路域環境路政執法成效第(di)三方輔助評價項(xiang)目
3.采(cai)購方(fang)式:競爭性磋商(shang)
4.預算(suan)金額及最高限(xian)價:人(ren)民幣11萬元
5.采購需求:為(wei)(wei)切(qie)實履行省交通綜合執法局要求,常州市(shi)交通綜合執法支隊研究決(jue)定委托(tuo)具(ju)有專業能力的(de)第三方機構(gou)承擔(dan),以(yi)更全(quan)面(mian)掌(zhang)握(wo)全(quan)市(shi)路政執法總體狀況(kuang),及時排查發現突(tu)出問題,判(pan)斷趨勢,為(wei)(wei)全(quan)市(shi)路政執法工作提供決(jue)策參(can)考和依據。詳見(jian)招(zhao)標文件(jian)。
6.服務期(qi):合(he)同簽(qian)訂之日起至2021年底。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he)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zu)《中(zhong)華人(ren)民共和國政府(fu)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shi)政府采(cai)購政策需滿(man)足的資格要求(qiu):無
3.本項(xiang)目(mu)的特定資(zi)格要求:
(1)未被“信(xin)(xin)用中(zhong)國(guo)”網(wang)站(zhan)(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zhong)國(guo)政府采購(gou)網(wang)”網(wang)站(zhan)(www.ccgp.gov.cn)列(lie)入失信(xin)(xin)被執行人、重大稅收(shou)違法(fa)案件當事人名單(dan)、政府采購(gou)嚴重失信(xin)(xin)行為記(ji)錄名單(dan);
(2)單位(wei)負責人為(wei)同一(yi)人或(huo)者(zhe)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guan)系的不同供應商(包含法(fa)定代(dai)表人為(wei)同一(yi)個人的兩(liang)個及(ji)兩(liang)個以上法(fa)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ji)其控股公司),不得參(can)加同一(yi)合同項(xiang)下的政府采購活(huo)動。
4.采購人的(de)其他特(te)定資格要求:無
注:本項目經采購人同(tong)意后(hou),方可分包。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xia)午2:00至5:00(北京(jing)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2.地點:常州市(shi)新北(bei)區漢江(jiang)路368號(hao)金城大廈1515室(shi)(辦公(gong)室(shi))
3.方式:(供應商可采(cai)取以下任一種方式獲取采(cai)購文件)
(1)現場領購:提供領購資(zi)料至常州(zhou)市新北區漢江路368號(hao)金城大廈(sha)1515室常州(zhou)金誠(cheng)招投標(biao)有限(xian)公司(財務(wu)室)辦理。
(2)網絡領購:將符合(he)要求的領購資料掃描件和報(bao)名費匯款(kuan)憑(ping)證一(yi)并發送至(zhi)郵箱:czjcztb@126.com。
4.領購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領購申請(qing)表(biao)》原件一(yi)份,格式(shi)見(jian)附件一(yi);
(2)“三證(zheng)合一”的營業(ye)執(zhi)照(事業(ye)單位的可(ke)提供“三證(zheng)合一”的組織機(ji)構代(dai)碼證(zheng));
(3)《疫情期(qi)間(jian)參與(yu)采購活動開評(ping)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一(yi)份,格式見附件二。
5.售價:人(ren)民幣伍佰元整(支付寶或匯至保證金賬戶),磋商文(wen)件售(shou)后一(yi)概(gai)(gai)不(bu)退。供(gong)應商遞交(jiao)的響應文(wen)件概(gai)(gai)不(bu)退還。一(yi)經報名,供(gong)應商不(bu)得更(geng)改(gai)單位名稱。
6、代理機構審核無誤后發送招標文件。
7、招標文件領購成功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開標后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shi)間(jian):2021年(nian)6月9日15點00分(北京時(shi)間(jian))
地點:常州市新北區漢江路(lu)368號金(jin)城大廈1512室
五、開啟
時間:2021年6月9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常(chang)州市(shi)新北區漢江路368號金城大廈1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zuo)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磋商保證金
保(bao)證金數(shu)額:人民幣2200元
收款單位:常(chang)州金誠招投標(biao)有限公司(si)
收款(kuan)單位賬(zhang)號:10615101040236369
開(kai)戶行(xing)(xing):中國(guo)農業銀行(xing)(xing)常州新北支行(xing)(xing)
保證(zheng)金到賬截(jie)止時間(jian):2021年6月8日
保(bao)證(zheng)金繳納方式(shi):銀行(xing)電(dian)匯或轉賬(備注內容:SJC2021058)
*供應商必須自行將(jiang)投標(biao)保(bao)證金從公司賬戶按(an)規定的方式和時間繳至上述指定賬戶并到賬,拒絕(jue)以其(qi)他方式繳納(na),禁止第三方代繳保(bao)證金,否則將(jiang)被(bei)視為無效響(xiang)應,其(qi)響(xiang)應文件(jian)將(jiang)被(bei)拒絕(jue)。
2.答疑及現場踏勘
采(cai)購(gou)項目的(de)相(xiang)關問題,請(qing)向采(cai)購(gou)單位項目聯系人咨詢,投標人自行(xing)現場(chang)踏勘。
投標人(ren)如對(dui)招(zhao)標文(wen)件(jian)有(you)疑問,須在2021年6月2日(ri)下午5:00前書面提交至采(cai)購人(ren)或常(chang)州金誠招(zhao)投標有(you)限公司(si)。
3. 關于疫情期間的其他要求
疫(yi)情期間參與(yu)招投標活動的當事人(ren)應(ying)嚴格按(an)照(zhao)疫(yi)情期間管(guan)理(li)(li)要求(qiu),服從各項疫(yi)情防控規定。進場后請保(bao)持安全(quan)距離(li),分散等候(hou),不(bu)得扎(zha)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覺服從代(dai)理(li)(li)機(ji)構工作人(ren)員的指揮和管(guan)理(li)(li)。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單位名稱:常州市交通運輸綜合(he)行政(zheng)執法(fa)支隊
采購單位(wei)聯系人:周鈺
聯系(xi)電話: 0519-89607791
地址(zhi):江蘇省常州市(shi)天寧區麗華北路2號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代理機構名稱:常(chang)州金誠(cheng)招投(tou)標(biao)有限公(gong)司
代理機構項目聯(lian)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0519-85183350/85185550
地址:常州市新北區漢江路368號金城大廈1515室(shi)
附件一:
領購申請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hao):
投標單位全稱(公章): |
現委托 (被授權人的姓名)參與常州金誠招投標有限公司該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領購工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答疑補充等相關文件都須投標單位在相關網站上下載,本單位會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以防遺漏,并承諾不以此為理由提出質疑。 法人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
被授權人姓名: 聯系電話: |
第二代身份證號碼: |
接收競爭性磋商文件指定電子郵箱: |
注:本表以上內容填寫均需打印,以下內容需由被授權人本人在代理機構領購時現場填寫 或被授權人填寫,掃描件發送指定郵箱。 |
領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
被授權人簽字: |
附件二:
疫情期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單位名稱 | ||||||
單位地址 | ||||||
個人住址 | ||||||
單位電話 | 個人手機 | |||||
人員身份 | □采購人代表 □投標人代表 □評標專家 | |||||
參加: □ 開標 □ 評標 | ||||||
項目名稱 | ||||||
個人健康情況 | ||||||
有無發熱、乏力、干咳、氣促情況 □有 □無 | ||||||
近14天內是否來自(或途徑)疫情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 □否 □是 ,到達時間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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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內是否離開過常州? □否 □是 | ||||||
離開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徑(換乘) | 途徑日期 | |||||
近14天內是否有與來自疫情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接觸情況? □否 □是 ,接觸時間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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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以上信息真實準確。如有不實,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 申報人(簽名): 單位(公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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