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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SC2020117
江蘇工程咨詢(xun)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恒發置業(ye)有限公(gong)司的委托(tuo),對采購人酒店(dian)招租(zu)運營項(xiang)目(mu)的(de)(de)采購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邀(yao)請(qing)供(gong)(gong)應商進(jin)行磋商。現邀(yao)請(qing)符合條(tiao)件的(de)(de)供(gong)(gong)應商參加本次采購磋商,有關(guan)事(shi)項(xiang)的(de)(de)具體內容(rong)通知如下:
一、競(jing)爭性磋商內容(rong):
為順應公司發展需求需求,采購人擬選取優秀的運營單位,對采購人所涉及的位于天寧區竹林北路256號天寧科促中心3#樓的酒店進行投資和管理。
運營(ying)單(dan)位需計(ji)繳固定租(zu)金給采(cai)購人(ren),磋(cuo)商供應商須(xu)就上述固定租(zu)金提(ti)出報價,并且(qie)滿足其它(ta)運營(ying)要(yao)求(詳見(jian)采(cai)購文件第三章)。
二、對磋商(shang)供應商(shang)的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shi)責任(ren)能力的(de)法人或其他(ta)組織,提供有效的(de)營業執(zhi)照副本;
2.具有(you)良(liang)好(hao)(hao)的商(shang)業(ye)信譽和健全的財(cai)務會計制度;資產運(yun)營良(liang)好(hao)(hao),不存在因借貸、擔保等可能影響(xiang)磋商(shang)供(gong)應商(shang)履行(xing)本采購項目(mu)的情況,具有(you)良(liang)好(hao)(hao)的經(jing)營業(ye)績,有(you)提(ti)供(gong)優質服(fu)務的能力;
3.具(ju)有履(lv)行(xing)合(he)同所必需的設(she)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you)依法繳納(na)稅收和社會保障資(zi)金的良好(hao)記錄;
5.參加(jia)采購(gou)活(huo)動前(qian)二(er)(er)年內,在(zai)經營活(huo)動中無(wu)重大違(wei)法記錄或(huo)無(wu)不(bu)良行為(wei)記錄(如該記錄對(dui)禁止參與活(huo)動有明確規定(ding)的(de),從其規定(ding),不(bu)受二(er)(er)年限制(zhi));
6.無其(qi)他法(fa)律、行(xing)政法(fa)規(gui)規(gui)定的禁止參與招投標活動的行(xing)為;
7.磋商供應商須具有獨立的(de)酒店專(zhuan)業的(de)管理(li)(li)機構(gou)或管理(li)(li)團隊,須具有履行合(he)同所必需(xu)的(de)設備(bei)和專(zhuan)業技術能(neng)力(響(xiang)應文件(jian)中須提供酒店管理(li)(li)體(ti)系文件(jian),否則作無效響(xiang)應處理(li)(li));
8.磋(cuo)商(shang)供(gong)應商(shang)須具備(bei)酒店及餐飲運(yun)營相關管(guan)理經驗,且在管(guan)酒店或餐飲項(xiang)目至少三(san)個(如是受托管(guan)理,響應文件中須提供(gong)管(guan)理合同,否(fou)則(ze)作無(wu)效響應處理);
9.磋商供應商2019年度的營業額須達人民幣8000萬元及以上(響應文件中提供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2019年(nian)度(du)財務(wu)審計(ji)報告);
10.磋商供應商須提供由采購人蓋章確認的現場勘察回執單(詳見附件8)。
11.單位負責人(ren)為同一(yi)人(ren)或者存在直接控股(gu)、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de)參(can)加(jia)(jia)同一(yi)合同項下的采(cai)(cai)購活動(dong);與采(cai)(cai)購人(ren)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ying)響(xiang)采(cai)(cai)購公正性(xing)的法人(ren)、其他(ta)組織,不得(de)參(can)加(jia)(jia)磋商;
12.本項(xiang)目(mu)不接受(shou)以聯合體(ti)形式參(can)加磋商。
注:上述所要求(qiu)提(ti)供原件核查的,磋商(shang)(shang)供應商(shang)(shang)須于磋商(shang)(shang)截止(zhi)時間前與磋商(shang)(shang)響應文(wen)件一并(bing)遞交(jiao),否則(ze)作無效響應處理。
三(san)、獲(huo)取磋商文件的時(shi)間和辦法
1.供應商應首先注冊成為E交易平臺()網站會員(yuan),詳見注冊指南(nan)。
2.供應商按系統提示交納相關費用后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下載競爭性磋商文件。
3.競爭性磋商文件發售時間: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0日
報名截止時(shi)間:2020年11月10日
競(jing)爭性磋(cuo)商文件(jian)費用(yong):人民幣伍(wu)佰元(yuan)整
收款單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si)
銀行賬號及開戶銀行:按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操作,所需電子發票開票的操作如下:供應商登錄會員網上系統---點擊進入后臺---資金管理---標書費電子發票打印或服務費電子發票打印---右側點擊“開具藍票”按鈕,補充完善開票信息后,點擊開票。
四、現場踏(ta)勘(kan):
現場踏勘時(shi)間: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1日
現場踏勘聯系人:徐女士 聯系電話:18015890028
五、磋商(shang)供應商(shang)對采(cai)購(gou)文件如有疑問,請將疑問于(yu)2020年11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時間)前通過E交易平臺向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
六、磋商保證金(jin)有關事項
磋(cuo)商保證金(jin)數額(e):人民幣(bi)捌拾萬元整(zheng)
磋商保證金到帳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磋商保證金繳納方式:按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操作
網銀轉賬:供應商必須通過E交易會員注冊賬(卡)號自行將磋商保證金按規定方式和時間及時足額繳至系統提示的賬戶,拒絕以其它方式繳納,禁止第三方代繳保證金,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其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電子保函:在磋商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之前,供應商必須通過會員注冊時綁定的銀行賬號將電子保函服務費轉入對應的電子保函服務費賬戶;電子保函服務費收款賬戶名稱、收款開戶行、收款賬號等信息詳見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電子保函服務費有效以e交易系統到賬時間為準,電子保函服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到帳的,將被視為無效響應,其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七(qi)、磋商響應(ying)文(wen)件接(jie)收(shou)時(shi)間(jian):2020年11月13日上午8:40-9:00(北京時間)
磋商(shang)響應文(wen)件遞(di)交截止(zhi)時(shi)間: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八、磋商(shang)開始(shi)時間: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九、磋商地點: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區龍錦路1259-2號10樓)
十、磋(cuo)商文(wen)件售后一概(gai)不(bu)退。磋(cuo)商單位(wei)遞交的磋(cuo)商響(xiang)應(ying)文(wen)件概(gai)不(bu)退還。
十一、采購人聯系(xi)方式
采(cai)購人:常州市恒發置業有(you)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天寧區竹林北路256號
電話:18015890028
聯系(xi)人:徐女士
十(shi)二、代理機構聯系方(fang)式
地 址:常州市新北區龍錦路1259-2號11樓
郵政編碼:213022
業務電話:0519-85580365 聯(lian)系人(ren):鄒文斌(bin)
技術支持電話:0519-89890982 89890395 聯系人:李女士
財務管理中心電話:0519-85580377
網 址:
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xian)公司
2020年(nian)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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