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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SC2020113
江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常州公(gong)共住房建設投資(zi)發展(zhan)有限公(gong)司的委托,對采購人財務決算審計項目的采購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邀請供應商進行磋商。現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磋商,有關事項的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競爭性磋商內容:
采購青(qing)龍西路北側龍城大道(dao)西側地塊廉租房(fang)和(he)(he)公(gong)共租賃住(zhu)房(fang)建設(she)項目(金安家園)、青(qing)洋路東側地塊公(gong)共租賃住(zhu)房(fang)和(he)(he)廉租住(zhu)房(fang)建設(she)項目(青(qing)韻雅苑)財務決算審計服務。
序號(hao) |
項目名(ming)稱 |
建設規(gui)模 |
資金(jin)(萬元) |
概算(suan)總額(萬(wan)元(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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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龍(long)西(xi)路北側龍(long)城(cheng)大道(dao)西(xi)側地塊廉租房(fang)和公共租賃住房(fang)建設項目(金安(an)家園) |
117949平方米 |
58801 |
2 |
青(qing)洋(yang)路(lu)東(dong)側(ce)地塊公共租賃住房(fang)和廉(lian)租住房(fang)建設(she)項目(mu)(青(qing)韻(yun)雅苑(yuan)) |
139939平(ping)方米 |
55485 |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項目決算審計。
二、對磋商(shang)供(gong)應商(shang)的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li)承擔(dan)民(min)事(shi)責任(ren)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gong)有效(xiao)的營(ying)業執照(zhao)副本;
2.具有良好(hao)的商業(ye)信譽和(he)健全的財(cai)務會計制度;資(zi)產運營(ying)良好(hao),不存在因借貸、擔(dan)保等可能影響磋商供應商履行本采購項(xiang)目(mu)的情況,具有良好(hao)的經營(ying)業(ye)績,有提供優質服務的能力;
3.具有履行(xing)合同所(suo)必需(xu)的(de)設備(bei)和專業(ye)技術能(neng)力;
4.有依法繳(jiao)納稅收和社會保(bao)障(zhang)資金(jin)的良(liang)好(hao)記錄;
5.參(can)加采購活動前二年(nian)(nian)內,在經營(ying)活動中無(wu)重大(da)違(wei)法記(ji)錄(lu)或無(wu)不(bu)良(liang)行為記(ji)錄(lu)(如該記(ji)錄(lu)對禁止參(can)與活動有明(ming)確規定的,從其規定,不(bu)受二年(nian)(nian)限制);
6.無其他法(fa)律、行(xing)政法(fa)規(gui)規(gui)定的禁止參與(yu)招投標活動的行(xing)為;
7.供應(ying)商須具有(you)會(hui)計師事務所(suo)執業(ye)資(zi)質(zhi)證(zheng)書;
8.擬派項目負責人須(xu)具有注(zhu)冊會計師執業證書;
9.單位負(fu)責人(ren)為同(tong)一人(ren)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li)關系的(de)不(bu)同(tong)供應商,不(bu)得參加同(tong)一合同(tong)項下的(de)采購(gou)活動;與采購(gou)人(ren)存在利害(hai)關系可(ke)能影響采購(gou)公正性(xing)的(de)法(fa)人(ren)、其他組織(zhi),不(bu)得參加磋(cuo)商;
10.本項(xiang)目不接受以聯(lian)合體形式參加磋(cuo)商。
注:上述所要求提(ti)供原件核查的,磋(cuo)商(shang)(shang)供應(ying)(ying)商(shang)(shang)須于磋(cuo)商(shang)(shang)截(jie)止(zhi)時間(jian)前與磋(cuo)商(shang)(shang)響應(ying)(ying)文件一并遞交,否則作無效響應(ying)(ying)處(chu)理。
三、獲(huo)取磋商文(wen)件的時間(jian)和辦(ban)法(fa)
1.供應商應首先注冊成為E交易平臺()網站會員,詳見注冊指南。
2.供應商按系統提(ti)示(shi)交納競爭性(xing)磋商文件費用(yong)后在規定的報(bao)名時間(jian)內下載競爭性(xing)磋商文件。
3.競爭性磋商文件發售時間: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
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0月14日
競爭性(xing)磋商文(wen)件費用:人民幣伍佰(bai)元整
收款單位:工(gong)程咨詢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及開戶銀行:按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操作,所需電子發票開票的操作如下:供應商登錄會員網上系統---點擊進入后臺---資金管理---標書費電子發票打印或服務費電子發票打印---右側點擊“開具藍票”按鈕,補充完善開票信息后,點擊開票。
四、磋商供應商對采購文件如有疑問,請將疑問于2020年10月14日17:00前通過E交易平臺向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
五、磋商保證金(jin)有關(guan)事(shi)項(xiang)
磋商保證金數(shu)額(e):人(ren)民幣捌仟元整
磋商保證金到帳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4日
磋商保證金繳納方式:按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操作
網銀轉賬:供應商必須通過E交易會員注冊賬(卡)號自行將磋商保證金按規定方式和時間及時足額繳至系統提示的賬戶,拒絕以其它方式繳納,禁止第三方代繳保證金,磋商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到帳的,將無法上傳投標文件。
電子保函:在磋商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之前,供應商必須通過會員注冊時綁定的銀行賬號將電子保函服務費轉入對應的電子保函服務費賬戶;電子保函服務費收款賬戶名稱、收款開戶行、收款賬號等信息詳見E交易平臺提示信息;電子保函服務費有效以e交易系統到賬時間為準,電子保函服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到帳的,將無法上傳磋商文件。招投標代理中心將在到帳截止后統一查詢磋商保證金到帳情況。評審時,磋商小組將根據磋商保證金到賬時間證明作為審核該磋商單位是否具有磋商資格的依據。
六、磋商響應文件接收時間:2020年10月16日上午8:40-9:00(北京時間)
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七、磋商開始時間:2020年10月16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八、磋商地點:江蘇中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區龍錦路1259-2號10樓)
九、磋(cuo)商(shang)文件(jian)售后(hou)一概不退。磋(cuo)商(shang)單位遞交的磋(cuo)商(shang)響(xiang)應文件(jian)概不退還(huan)。
十、聯系(xi)方式(shi)
地 址:常州市新北區龍錦路1259-2號11樓
郵政編碼:213022
業務電話:0519-85580365 聯系人:劉璐
技術支持電話:0519-89890982 89890395 聯系人:李女士、吳女士
財務管理中心電話:0519-85580377 89890392
網 址:
江蘇中冠工程咨(zi)詢有限(xian)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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